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

TOP

如何转让债权,怎样的债权转让行为才是否合法有效?
2015-04-12 18:24:4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21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案情:债权人转让债权 债务人拒绝偿还

  2002 年8月,某私营企业老板徐某立据向张某借款2万元,用于生产经营需要,当时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2002年11月,张某向徐某催要借款时,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一份,约定:徐某将某鞋厂欠其的货款2万元转让给张某,以抵偿自己向张某的借款。2002年12月初,张某携带鞋厂出具的借据、徐某给鞋厂的有关债权转让的函及张某与徐某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去鞋厂收取货款2万元。鞋厂因资金困难,与张某约定一个月后付款。同月中旬,徐某向鞋厂购买一批货物,未及时给付价款,鞋厂遂不同意给付张某2万元。2003年5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给付借款2万元。

  结果:债权人的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与张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张某已将双方债权转让协议及徐某的函,向债务人鞋厂出示,鞋厂亦同意一个月后付款,双方的债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张某无权向徐某索要2万元借款,而应向鞋厂索要借款。故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的关键在于徐某与张某的债权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徐某转让的债权是否存在瑕疵。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张某于2002年12月初带着鞋厂出具的欠据、与徐某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及徐某的函,向鞋厂催要2万元借款,应当视为债权人徐某就债权转让事项向债务人发出了通知,徐某、张某的债权转让行为依法对鞋厂发生效力,鞋厂应向张某履行义务,而不应向原债务人徐某履行义务。

  鞋厂在2002年12 月初接到徐某的债权转让通知后,又于2002年1 2月中旬,与徐某发生业务,徐某未给付货款,该笔债务是发生在鞋厂接到徐某债权转让通知后,鞋厂对徐某享有的债权亦是发生在接到徐某的债权转让通知后。而《合同法》第82条虽有“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之规定,这里的“抗辩”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其重要功能在于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延期发生。但抗辩的事由不是任意的,而是有限制的,即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前享有的对原债权人的抗辩事由,可以向新债权人主张,而在此之后的抗辩事由,则不得向新债权人主张。所以,鞋厂无权就徐某欠鞋厂货款的理由向张某主张抗辩,故徐某转让的债权不存在瑕疵。张某只能向鞋厂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徐某主张权利。

  相关阅读:

  权利义务承受人和债权债务受让人是否可变更为当事人

  民事讼诉中的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以及转让债权债务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和债权债务受让人可以参加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但只有在一审程序中可以变更为当事人,而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则不能,他们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只是代表原审当事人行……[更多]

  权利义务承受人和债权债务受让人是否可变更为当事人

  民事讼诉中的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以及转让债权债务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和债权债务受让人可以参加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但只有在一审程序中可以变更为当事人,而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则不能,他们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只是代表原审当事人行……[更多]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的研究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的研究 现行《婚姻法》对离婚案件中涉及与第三方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即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官基于不同的认识水平,不同的切入视角,实体判决往往难以实现完全的客观公正。有的案件即使法院作出了公正的……[更多]

  重庆交易大厦启用四大要素市场入驻债权债务转让

  重庆交易大厦启用四大要素市场入驻债权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更多]

  【债权债务专题一:主体的确定】

  【债权债务专题一:主体的确定】公司该找谁要钱? 一个企业的老板王总来到律所,拿来一份合同找律师咨询,该合同是一份原材料订购合同。开票甲方是机打的公司名称(我们暂且称为甲公司),落款甲方是一个个人杨某的签名。该合同从前至后没有甲方的一个印章。……[更多]

  债权债务举证要求

  核心内容: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案件中,我们需要去举证?而举证有何要求?如:基本要求、举证要求、具体要求。基本要求就是当事人的个人情况。举证要求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支持主张的法律依据等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基本要求 当事……[更多]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郭熙权诉彭正刚债务纠纷案 下一篇张小平诉宋元召债务转移纠纷案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