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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死帐的回生
2015-04-12 18:24: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09次 评论:0
【广西侵权损害赔偿网维权律师黎明咨询热线13377201958】

  孙某与吴某同是温州人,孙某在温州开一鞋厂,吴某在临沂鞋帽市场从事鞋的批发与零售。双方从2005年就有业务往来,至2008年1月吴某已拖欠孙某货款累计达8万元。孙某多次催要,吴某都矢口否认欠款。由于是老乡关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都是电话联系发货,也没有收条或欠条。孙某感到很无奈,并准备放弃该欠款,在这种情况下孙某来到律所找到王勇律师寻求帮助,并表示能要回多少就多少。王律师给其分析了案情,认为要想要回欠款,关键要取得吴某欠款的证据。

  王律师找到吴某,吴某开始不认账,并满怀信心的要求双方一块对帐。于是在王律师的主持下,双方在律所对帐。对孙某提供的每次发货的记录,由吴某核对。对吴某认可的,否认的都做了记录,对完由孙某、刘某在笔录上签名。根据双方的陈述,可以计算出吴某欠孙某货款68000元。当把这一结果告知吴某时,吴某再想狡辩已晚。王律师告诉他,如果孙某起诉他,吴某不但败诉,还将承担利息、诉讼费等费用。最后,吴某愿意接受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吴某当天支付孙某40000元,余款28000元定于2008年5月1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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