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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贷款买奥迪A6开专车不到半月被查扣
2015-06-10 16:44:1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97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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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部分市民看来,专车是一个找钱快的“好路子”,于是不惜卖房、贷款或向朋友借钱买来豪华轿车跑专车。殊不知一旦被执法人员查获,将面临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昨天上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通报了几起案例,其中一起案例的当事者,贷款买来奥迪从事非法营运不到半个月即被查获。

  执法人员介绍,当事者蒋女士之前生意投资失败,一时找不到工作。今年3月,她一位朋友鼓动她买一辆好点的车加入“去哪儿专车”跑业务。她听说开专车每月有几千元收入,加上她暂时没有工作,便对朋友这个建议动了心。由于资金不足,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辆奥迪A6,今年3月中旬在“去哪儿专车”注册并通过审核,在把车挂靠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后,蒋女士就做起了专车驾驶员。

  4月3日,蒋女士通过“去哪儿专车”软件招揽到两名乘客,对方要到十方界一家汽车4S店看车,到达目的地显示车费31元。由于对方手机支付出现问题,蒋女士就把车停在路边,和乘客查看如何进一步支付。正在附近巡查的交通执法队员注意到奥迪车的异样后上前调查,发现该车属于蒋女士本人,认定蒋女士涉嫌从事非法营运,将这辆奥迪A6依法予以暂时查扣。

  执法部门提醒,私家车属于非营运车辆,车主将其挂靠汽车租赁公司,无论用于所谓的专车服务还是汽车租赁,都属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联合公安、运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机场、火车站、码头、商圈等重点区域,对利用商业打车软件从事所谓专车服务的私家车进行严查,共查处 57辆私家车从事网络约租车违法行为,这些车辆将面临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禁私车作为专车

  约谈中,直属支队、市运管局、市公安局出管支队等部门指出,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私家车接入专车软件平台和驾驶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相关专车软件平台通过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并同时向承租人配备驾驶员的行为,也与《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违背。

  此外,按照《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汽车租赁经营者不能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

  对以上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表示将坚决予以查处,以维护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禁夸大宣传误导

  直属支队等部门表示,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网络约租车等汽车租赁服务模式创新,为市民提供安全、快捷的出行服务。另一方面,网络约租车软件运营企业要增强法制意识,遵循运输市场规则,承担应尽责任,在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守法、有序运营,不能通过低于成本价运营的方式开展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也不可用夸大、虚假的宣传来误导市民。

  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很多开专车的司机一直以为开车收入全部归己,却不知道最终收入其实是要与专车平台分成的。另外,投资专车一旦被查获或因挂靠导致人财两空,最终受损的还是自己。

  禁巡街沿途揽客

  执法部门指出,网络约租车应与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传统客运行业错位经营、差异化发展,严禁网络约租车通过巡街方式沿途揽客。

  同时,打车软件企业要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将自身数据监测平台与政府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开放平台人员、车辆及订单等相关数据信息,与行业管理部门一道共同推动网络约租车市场科学、健康发展,让市民安全、放心、便捷出行。

  三禁止请看清

  6月5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联合市运管局出租处、市公安局出管支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神州专车、Uber等打车软件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私家车接入有关专车平台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擅自从事道路客运服务是违法行为,禁止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参与道路运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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